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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楷模精神 树文明标杆”道德模范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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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愿者人数

    967人

  • 活动次数

    268次

  • 累计时长

    小时

发起组织: 实践中心志愿服务队

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人:李俊峰 联系方式:15734075689

活动联系人:李俊峰 联系方式:1573407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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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楷模精神 树文明标杆”道德模范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讲活动

已结束 计划招募10/已招募10人

和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招募时间:

2025-11-03 08:30:002025-11-10 16:30:00

活动时间:

2025-11-12 10:00:002025-11-12 11:00:00

累计时长: 10小时

服务类别: 其他

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招募范围: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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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和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扬楷模精神,树文明标杆”道德模范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讲活动。活动特别邀请沈阳市道德模范王黎黎亲临现场,通过鲜活案例解析与生动政策解读,向市民系统传递文明理念,助力《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生根、惠及民生。
宣讲过程中,王黎黎结合自身践行道德准则的实践经历,围绕条例中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展开详细讲解。她着重强调,公共秩序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公民在依法享受公共资源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维护公共秩序的法定义务与社会责任。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广场舞、健步走等文体娱乐活动,王黎黎提出倡议,开展活动需科学选择场地与时段,规范使用公共设施设备,坚决杜绝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交通通行等行为;严格控制活动音量,杜绝大声喧哗,切实避免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学习与工作,推动文体活动成为促进邻里和谐的纽带,而非引发矛盾的隐患。
“举止得体、语言文明是公民文明素养的直接体现,更是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基础。”王黎黎通过对比身边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文明行为的重要意义,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日常交往中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在公共场合严格遵守秩序,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准则。现场市民认真聆听、积极互动,不少人主动记录要点,纷纷表示将把所学文明知识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同时带动家人朋友共同参与文明建设。
此次宣讲活动是和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既充分发挥了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又推动《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下一步,和平区将持续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多样化文明宣讲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学楷模、人人讲文明、人人守秩序”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城市文明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与实践活力。